按照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奖〔201817号)文件要求, 开展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条件如下:

评选表彰应体现时代性、先进性、代表性,事迹要真实突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体现统战工作特点优势,符合统战事业发展要求,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在全市统战系统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民主务实、开拓创新、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有较强的凝聚力;干部队伍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有较强的战斗力。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国家和上海发展作出贡献。

1)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积极献智出力;围绕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着力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为多党合作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3)坚持把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加强思想引领工作,在凝聚人心、增进共识,引导所联系成员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4)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方面,出实招、出经验、出人物,在全市统战系统有示范带动作用。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用心服务所联系的统战成员,在维护权益、排忧解难等方面积极作为,在引导鼓励统战成员发挥作用、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认真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上海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重要成绩。

3.积极议政建言。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内涵,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建言献策成果突出,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党员还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5.道德品质高尚。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6.综合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推动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秀,在团结引导、服务凝聚统战成员方面事迹突出。

经金山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讨论研究,拟推荐续建(上海市金山区佛教协会会长、万寿寺方丈)为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917-9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金山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7960925;联系地址:金山区卫零路809号(邮编200540);电子邮箱:zgjsqwtzb@163.com

 

中共金山区委统战部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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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倡议书

发布者:了进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时间:2017-12-15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长期以来,各种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的邪教层出不穷。它们神化“教主”,控制信徒,聚敛钱财,建立非法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歪曲、盗用正信宗教教理教义,损害正信宗教声誉形象,严重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信徒”身心健康,破坏道德底线,践踏国家法律,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宗教反对邪教。弘扬正信,坚持正行,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渗透、侵蚀,协助党和政府依法治理邪教,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参与邪教受害者的教育转化,是我们宗教界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我们特向全国宗教界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大力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重视自身信仰理论和基本教义研究,坚持正信正行,稳固自身信仰根基,提高对邪教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中有关惩治邪教组织的内容,提高依法防范和抵制邪教能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要加强阵地建设,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警惕邪教组织的各种引诱、欺骗手段,坚决防止邪教组织渗透侵蚀。

       二、协助辨识邪教工作
宗教界人士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优势,及时识别盗用宗教名义、歪曲利用宗教信仰术语误导群众的非法活动,及时发现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在讲经布道中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识别邪教,及时纠正盲信盲从。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邪教或准邪教组织的甄别和有关宗教知识培训等工作。
 

       三、参与宣传教育活动
       宗教界人士要乐于接受邀请,经常深入邪教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基层群众解疑释惑,提高辨识邪教的能力;要积极配合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自办网站等平台和载体主动发声,接受媒体采访,及时、全面、深入揭露邪教组织冒用宗教名义欺世惑众的真实面目,以正视听;组织力量编写适合各自宗教特点的防范邪教系列读物,同时注意甄别、举报涉嫌传播邪教的非法出版物。
 

       四、配合教育转化工作
       宗教界人士要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机构对邪教人员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参加个案教育转化攻坚工作,帮助教育转化对象区分宗教和邪教,彻底摆脱邪教控制。对经教育实现转化且确有宗教信仰需求的,要引导其依法参加正常宗教活动。要热心为帮教干部和防范邪教志愿者讲解宗教专业知识。
      

五、在宗教界对外交往中,自觉抵制邪教
       在从事宗教对外友好交流时,努力排除邪教组织的干扰、破坏,根据需要适时揭露邪教冒用宗教名义和盗用、歪曲宗教教理教义的行为,揭露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的本质和危害,不断压缩邪教的生存空间。
       我们坚信正必克邪!让我们以正信正行来净化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来担当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宗教界在防范和抵制邪教中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的积极作用,为有效遏制邪教发展蔓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中国基督教协会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
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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